一、1—5月份指标完成情况:
1、精煤发运17.16万吨,其中首钢发运1.96万吨。北台发运13.39万吨。唐钢2.06万吨。
电煤发运6.51万吨,其中齐鲁石化发运3.18万。保定2.34万吨。山东铝业0.3万吨。邢台电厂0.65万吨。张富强代发1.87万吨。石家庄热电2.07万吨。安阳电厂1.14万吨。2、货款回收首钢1203万元、北台20759万元、齐鲁石化1480万元、保定电厂500万元、石家庄热电2000万元。3、清旧欠德州电厂270万元。
二、1—5月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洗精煤我公司全靠外购,1—5月期间受金融风暴、两会、矿难影响,煤炭采购难度大。价格上没有明显降价趋势,大型钢铁集团库存偏高,采购量小,影响销售完成。首钢发运量低就是煤源准备不足。
2、重点合同兑现率低。潍坊电厂结算价格低,中转煤成本高利润低,影响发运积极性。
三、采取措施:
1、加强与用户沟通联系,紧盯客户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市场营销,实现了产销平衡。与本溪北营钢铁公司签订长期供应煤炭框架协议,有力的保证了精煤发运。在巩固老用户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用户,加大地销煤量。在运输部赵亮部长的大力协助下,与峰峰集团签订了购煤协议,分别从马头洗煤厂、大淑村矿洗煤厂发运洗中煤到安阳电厂,开辟新的市场用户。
2、货款回收情况,积极与用户沟通联系,在回款上采取回款目标明确责任到业务员,公司领导协办的措施,加大回款力度。
3、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纪律约束,经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围绕集团公司新的目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规范了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济运行可控性。
4、以煤质管理为中心。首先加强煤炭质量检验现场管理,确保按用户要求装车发运。其次管理方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现场跟班,根据采样化验和检查结果及时调整煤质,增加煤质管理的针对性和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