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副校长刘新民主持召开“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会议。学生工作处(部)处(部)长诸葛福民,学生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诸葛福民传达了学校《关于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对工作自查、教育整治以及承诺践诺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他强调,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各类平台的功能,做好教育引导,强化风险警示;要构建日常监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强化网贷管控,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好校园的和谐稳定。
刘新民指出不良网络借贷严重影响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要深刻领悟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他要求,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树立四种意识:一是要树立政治意识,以思想引领为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是要树立大局意识,以学生的安全稳定作为基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意识;三是要树立责任意识,要善于带队伍、抓落实,切实做到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四是要树立担当意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突出工作实效。
会议还就2016届毕业生年底就业状态跟踪和2017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10月17日,艺术学院召开了“理性消费,拒绝校园贷”安全教育会议,艺术学院辅导员和各年级学生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艺术学院辅导员陈健主持。
会上,陈健向同学们介绍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几种主要消费心理,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和评价各种消费心理,使学生树立合理消费观念。于静姝老师结合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校园贷款的悲剧》讲述的真实新闻案件,引导大家关注、重视校园贷款的问题,同时为同学们普及贷款知识及相关法律程序,揭示校园高利贷本质,教导学生应根据自身能力理性消费,合理对待自己的消费需求,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风险意识和信用观念。
本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使“理性消费,拒绝校园贷”这一主题深入人心,同时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消费观,拒绝校园贷诱惑,科学筹划未来,理性消费,自强不息,努力开创自己的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