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时间:2021-08-31

  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仅供大家参考。

  关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1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省级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召开全省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月13日(周五)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在杭州(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杭州主会场

  1.在杭省级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负责人;

  2.省科技厅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邀请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参会。

  (二)各市县分会场

  1.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局长和相关负责人,请市、县(市、区)科技局邀请当地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2.驻地的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部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

  3.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城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视频会议利用省电信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杭州主会场设在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市、区)电信分公司电视电话会议室。

  2.请在杭州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于2月11日(周三)下班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省科技厅条件处。联系人:xxx,xxxxxxxxxxxx;传真:xxxxxxxxxxxx。

  3.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落实分会场场地,并通知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附件:

  1.参加杭州主会场单位

  2.会议回执

  xx省科学技术厅

  xxx5年2月9日

  关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2

  各市、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宁地区部分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于xxx4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5时,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