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1-08-31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各地相继发布通知举办七一表彰大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的通知1

  各基层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人才联合党委的凝聚力,激励全体党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党委领导研究决定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14:00在人才大市场七楼人才会堂隆重举行庆祝建党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庆祝活动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x日(周日)下午14:00-18:00;

  地点:人才中心七楼人才会堂。

  (二)参加人员(约500人)

  1.市委组织部领导、市非公党委领导

  2.党委筹备组领导

  3.各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受表彰对象

  (三)主要议程

  主持人:筹备组副组长王颖同志

  1.筹备组组长李淑妍同志作庆祝报告;

  2.筹备组副组长陈灼儒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3.颁奖环节

  4.上级领导讲话;

  5.艺术团演出。

  二、党员民主评议和表彰工作

  (一)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55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55名;

  3.优秀共产党员320名(原则上一个支部1名,对于党员人数超过45名且近两年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支部可增加1个名额);

  4.优秀通讯员6名;

  5.党委艺术团优秀队员5名。

  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即各类奖项不重复进行表彰。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党委将根据推荐表按规定名额审定表彰名单。

  (二)推荐范围

  先进党支部在党委所属的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先进党支部支委、党办工作人员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通讯员在全体党员及党办工作人员中产生;艺术团优秀队员在艺术团中产生。推荐评选工作与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综合评定。

  (三)评选方式

  1.先进党支部由支部自荐、支部互荐、党办推荐,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通讯员由各支部自行选举推荐,党办审核,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其中党办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通讯员,直接由党委审批产生;

  3. 艺术团优秀队员由艺术团(合唱团和舞蹈队)选举推荐,党办审核,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

  (四)表彰方式

  对受党委表彰的支部及人员除了给予精神鼓励之外,另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物资奖励。

  (五)时间安排

  评选、推荐时间:截止时间至6月x日17:00。

  (六)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条件

  本年度(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支部考核结果优异,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55名的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按照“五带头”的要求,自觉学习党内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按照党章和党委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委和党支部两个层面的各项活动,参加支部生活次数达到该年度支部组织活动次数的80%以上。

  (3)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两新”经济领域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乐于助人,敢于揭发和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团结在党委周围,为党委和支部工作献计献策。

  (2)模范遵守党委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好支部活动,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精神和党委工作部署,善于总结经验,班子团结。

  (3)热爱党务工作,工作热情,富有创造精神,团结同志,关心党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正派、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任。

  (4)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4.优秀通讯员条件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热爱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委及基层支部工作情况;积极向党刊《我们的家园》或其他报刊媒体投稿2篇以上,所投稿件质量高。

  5.党委艺术团优秀队员条件

  (1)遵守党委艺术团章程,按时参加艺术团训练、演出、执行艺术团决议。

  (2)努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刻苦训练,和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能够自觉维护艺术团荣誉,积极向艺术团建言献策,为团队的建设能够做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