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锦丰镇2015年清明祭扫管理工作会议在冶金工业园北楼102会议室召开。
冶金工业园相关局(室)领导田文华、谢建华、周勇敏、陈建明、施正良、陈卫菊出席会议。
会上,冶金工业园社会事业局局长田文华强调:一是要居安思危,确保思想重视到位;二是要有备无患,确保安全保障到位;三是要移风易俗,确保宣传引导到位;四是要明确职责,确保管理细致到位。
副镇长、三兴办事处副主任陈卫菊传达了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推进殡葬改革暨2015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对2015年我镇清明祭扫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镇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镇民政办及办事处社会事业科民政科全体成员,永安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事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拓展:当习俗与法律冲突时
在我市沿江一带,有这样一个习俗,如果家中有人去世,过“头七”(去世第7天)时要去附近村民家菜地里偷菜包馄饨吃。一个“偷”字,自然就引起了不少争议。日前,从事法制工作的梅先生就来到本报社,反映前不久发生在他辖区内的一起因“偷菜”引发的纠纷。
老汉阻“偷菜”遭横祸
前不久,我市某村村民刘某家中长辈去世,过“头七”的晚上,他就溜达到邻村村民张某家中,看到对方养着鸭子,他就打算下手“偷菜”。谁知,前天晚上张某家的鸭子刚好被偷了3只,于是这两天晚上张某一直在鸭舍旁蹲点。
当夜,张某看到一黑影在鸭舍旁徘徊了一会,眼看着要摸向鸭舍了,当即打着手电跳出来将刘某拦住:“好啊!前天偷了今天还来偷,总算被我逮到了。”当下,他就想扭着刘某去派出所。刘某马上表示自己是因为家中长辈去世过“头七”才出来“偷菜”的,不是来偷鸭子的。本来就一肚子火的张某哪里听得进,推推搡搡中,一把将刘某推倒在地。刘某马上打电话回家,喊来几个人。争吵过程中,张某一扬手电,把其中一人的脸砸伤了,顿时刘某一伙一拥而上,最终把张某打倒在地。经送医院检查,张某脊椎骨骨折。一场“偷菜”闹剧最终以张某的重伤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