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政协组织十届一次委员会第一次委员集体学习,并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动员部署市政协“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陈全国书记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传达了《关于加强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实施意见》、市政协《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库尔勒市政协“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了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培训学习。
市政协主席郝健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三个方面对政协委员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学习是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新常态下做好政协工作的基本功,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提升适应新常态的能力素养。各位政协委员参加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活动内容,多属重大问题,直接关系到各族群众的利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扎实开展好建材行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11月2日,自治区建材行办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由行办党委委员、副主任孙存稳(主持工作)主持,党委委员、规划发展处处长田文国传达学习了陈全国、雪克来提扎克尔和朱海仑同志在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要深刻理解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各项部署要求上来。要站在党和国家全局、自治区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活动的基本要求、重要举措、目标任务,切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此项活动是一项政治任务,机关干部要切实领会会议、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要用“真情”,用心去做,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群众多走动,要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个人能力无法解决的,要向行办党委及时反映,依靠单位的力量帮助群众。要加强对结对认亲户的宣传引导,宣传党的好政策,多宣传一些正能量的事迹。机关内部要定期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邀请帮扶对象中有在乌市上学的人员共同座谈交流等,互学语言,增进了解,融洽感情,增进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