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大气、水、危废处置工作方案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会议听取了全省省会城市群及周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草案)》、《济宁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草案)》、《济宁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和《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重、标准高、督导严。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好“控煤”,把减量目标层层分解到县市区、镇街和重点企业,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大天然气推广利用力度;突出抓好“治污”,按期完成剩余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及其他行业整治任务、错峰生产和去产能化,加强重点产尘部位的封闭式改造,落实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突出抓好“抑尘”,建筑业全面落实8个100%防尘措施,严格渣土运输管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多措并举严控机动车扬尘,对港口扬尘货种作业料口实行全封闭作业,严格低空面源管控;突出抓好技术导则和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完善落实,扩大技术导则覆盖面,提升网格化监管效能。
水污染防治要细化落实“河长制”,每月公布河流水质断面达标县市区排名情况;大力实施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强化河道保洁等综合措施;深入开展面源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畜禽养殖清理、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解决稻区农田退水污染问题;实施工业点源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行动,各类工业聚集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会议指出,要加快危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严控新上危废物处置项目,新建危废物处置项目必须进入园区,项目选址要满足园区产业定位、准入条件和环评要求。“地条钢”整治工作要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联动配合,确保万无一失;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落实“五彻底”,将整个产业链条彻底清除;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属地党政责任,搞好专项督查,凡有排查不到位、漏报瞒报的,一律按照省通知要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