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内部监督研讨会

时间:2021-08-31

  民革内部监督研讨会一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建设,3月24日至26日,民革天津市委会组织召开了内部监督工作研讨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以及各区级组织专职干部参加了会议。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监督委员会主任崔可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会组织处处长刘喜英主持会议。

  此次研讨会围绕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是学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就“如何在换届工作中发挥内部监督作用”进行研讨。三是就“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宣传”进行研讨。

  刘喜英首先对《<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她介绍了《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目的以及指导思想。并对监督的对象和监督工作的重点以及内部监督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讲解。

  会上,监督委员会委员围绕“如何在换届工作中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和“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宣传”进行了热烈的研讨。纷纷表示要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今后将在市委会的领导和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市委会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以预防为主,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崔可贤做总结发言。她指出,通过召开此次研讨会,达到了四个目的。一是学习了《实施细则(试行)》,领会了精神实质。二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水平。三是明确了方向,规范改进监督工作。四是加强教育,增进了友谊。从今年起,各区级组织相继面临换届,2016年监督委员会除了要认真组织好、开展好常规性工作之外,还将重点围绕换届工作,对各区级组织换届工作程序、换届纪律进行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氛围,确保市、区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她也对今后内部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作为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肩负的责任很重。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革章程》和《监督条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负重托,积极发挥内部监督在民革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适应新世纪参政党自身建设的要求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民革天津市委会自2009年成立监督委员会以来,内部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成熟。每年监督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并参与民革市委会的一些重要活动,促进了民革天津市委会的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使市委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