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市工商、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49次,检查涉嫌传销窝点205个,端掉传销窝点156个,教育遣返涉嫌传销人员364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7起,刑拘78人,逮捕16人,移送检察院起诉21人,扣押涉案资金人民币72万元,冻结赃款2000多万元,没收出租房屋租金2万多元,打击传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我市坚持政法委牵头,工商、公安为主力,成员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抓头目’为主攻方向,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联合制定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查处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要案,积极有效开展查处网络传销案件工作,有力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和反弹。”据市打传办主任陈立军介绍,我市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原则切实抓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活动。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我市成功创建“无传销社区(村)”69个,其中灵山县12个、浦北县15个、钦南区20个、钦北区11个、钦州港区11个,通过了自治区打传办的考核验收。浦北县和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认定为2014至2016年度“广西无传销县(市、区)”称号。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的特点。今年,市打传办将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宣传引导、深化创建工作、社会综治考评等为抓手,时刻保持高压严查严管态势,扎实做好2017年打击传销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良好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