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表彰是一种精神的传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十佳道德模范表彰会简报,请阅读,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元旦前夕,坝河镇举办“庆元旦暨首届十佳道德模范表彰颁奖”文艺汇演,表彰先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据了解,近年来,坝河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实施公民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涌现出了一大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模范人物,带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了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此次评选的“十佳道德模范”,是经群众推荐、各村和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以及相关单位审核,评选出的好老师、好职工、好干警、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最美孝子、好少年、诚实守信、优秀共产党员等67名道德模范。
活动中,文艺工作者载歌载舞,充分展示了坝河镇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宣传了坝河人民爱岗敬业、甘于付出的奉献精神和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的秀有品格,进一步发挥了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9月6日上午,省司法厅举行厅直属单位“十大道德模范”表彰会。省司法厅副厅长弋振立出席并讲话。
省司法厅“十大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5个类别。此次评选活动自去年12月份开展以来,经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单位公示等评选程序,最终,张通志等10名同志被授予省司法厅“十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弋振立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他要求厅直各单位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学习模范的先进事迹作为一个重要抓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提高道德素养,推动工作发展。
附:省司法厅直属单位“十大道德模范”
退休之后坚持做公益事业,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老党员的省第四监狱退休干部张通志;
长期在洛阳博物馆坚持做志愿者,传播河洛文明的“志愿者之花”省洛阳监狱警察张岳香;
危急时刻英勇救人、见义勇为的省新乡监狱人民警察茹长潞;
一身正气,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副主任彭军;
一心为民,在平凡岗位上挥洒青春热血的省第一监狱警察韩国立;
长期主持老病残监区全面工作的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监区长张春灵;
身患癌症依然忘我工作,与病魔抗争的省洛阳监狱警察冯新卫;
默默奉献,勤奋耕耘,投身教育事业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谢伟增;
孝老爱老养老亲老扬美德的省豫西监狱警察闫花平;
用爱坚守、播撒爱心的敬老模范,省第三监狱警察李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