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宁夏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能力,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日前,我区建立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编定自治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并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定期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有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经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商,报请召集人同意后可以临时召开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重点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日常工作的落实,并着重研究需提请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等。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定期主持召开,重点负责组织安排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和调研。
为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两个督察组,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
从督察情况来看,各地均采取了强有力措施保障秸秆禁烧工作。成立巡逻小组,24小时不间断巡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选派多名干部包村驻点进行督察指导。部分地区充分发挥基层生态环保监督员的巡查看守、宣传引导作用,对所在地各行政村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治烧,营造禁烧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全天候到各村进行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秸秆焚烧行为人44人,治安处罚10人,行政拘留71人,并对部分焚烧行为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