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食品监管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31

城市社区食品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求。结合陆城街道办事处食品加工企业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食品安全区域监管网格化工作模式,着力构建“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实现陆城城市社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整体上台阶。

  二、工作思路

  (一)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网格。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原则上划分三级。8个居委会作为一级网格,设90名网格员;陆城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设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市级为三级网格,设10名食品安全监管员,每名监管员分别联系9名网格员。

  (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网格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中,各社区明确10至11名信息员,根据所辖区域,再次分格,定人、定岗、定责。二级网格中,陆城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网格员管理和联络。三级网格中,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员每人明确一个社区,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在陆城街道办事处协管员配合下,指导并参与网格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一级网格员的工作任务

  1、熟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2、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做好区域内食品加工企业的登记和信息收集工作。

  4、及时向陆城街道办事处和质监部门报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对食品违法案件调查取证。

  5、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教育。

  6、协助做好维护本社区群众食品安全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网格员的职责由陆城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其任务是: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区域内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

  3、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并不断更新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库。

  4、组织、协调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重要活动、节假日联合执法活动,并建立巡查、督查日志。

  5、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各项业务培训,负责对社区网格员的工作指导。

  6、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三级网格的工作任务由质监部门承担,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并对二级、一级网格的建设、运行、规范、完善等进行指导。

  四、巡查工作

  网格员在巡查工作中,主要巡查内容是:

  (一)证照情况。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地址与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年审。

  (二)企业标准。企业执行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企业标准是否备案。

  (三)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是否按规定索证索票,验收记录是否齐全,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储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添加剂。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备案,是否添加违禁非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和卫生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要求清洗设施和维护保养。

  (六)检测检验。计量设备是否按周期检测,产品是否有近期合格检验报告。

  (七)人员资质。生产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产品标识和销售。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建立产品销售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是否真实、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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