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先进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31

教书育人先进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创办高标准、现代化、有特色,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现拟在2015年教师节期间,对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表彰类型及名额

  教书育人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184,其中优秀教师86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7名;师德先进个人51名。

  二、评选范围

  (一)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参评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自愿申报,局党委根据十二五期间各申报单位具体工作实绩确定。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参评对象: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十二五期间没有评过市级以上同类优秀个人。其中,全市优秀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专任教师(指导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

  4、在学校建设、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师生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凡有违反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一律不得参评。

  (二)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十二五期间至少有两年被评为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或政绩突出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有大局意识,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和谐党支部创建和创先争优工作,成效显著,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团结务实,较好地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2、依法治教,办学行为规范,无违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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