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评选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31

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一:

  省民委:

  按照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初审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荐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主动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沟通对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选拔标准。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将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上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了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选拔推荐。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细致考察。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被推荐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市人社局会同我局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荐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荐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青岛市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张春燕同志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

  市南区民族宗教局,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立足区情,创新举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上谋新思路,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径上求新突破,在推动民族工作向社区延伸上见新成效。设立了“一个中心”(民族事务联管中心),搭建了“两个平台”(“微市南”信息发布平台和“帮到家”互动交流平台),健全了“三项机制”(常态化管理机制、亲情化服务机制、立体化应急机制),组建了“四支队伍”(街道民族工作指导员、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楼院民族工作调解员、社区民族工作宣传员),不断深化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20**年、20**年,连续两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张春燕,女,汉族,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9月参加工作,20**年5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城阳区委统战部(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现任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城阳区有41个少数民族、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2667人,少数民族企业88家,民族餐饮网点300多家(清真网点**0余家),少数民族百人以上社区11个,民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张春燕同志带领全局同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方式,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荣获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山东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二:

  省民委:

  根据省人社厅、省民委《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9号)精神,我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推荐条件标准对本系统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筛选推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荐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明确评选推荐的范围。接到《通知》后,局领导非常重视,对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确定了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推荐方向,严格按照《通知》中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范围比例要求进行把控,杜绝了超范围推荐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规范的推荐程序。工作中,我们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择优的推荐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评选推荐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三是认真做好推荐的审核把关。推荐工作中,我们主动与市人社局联系,联合做好对拟推荐单位的审核考察。在考察中,我们坚持优中选优,以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做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单位的先进性,杜绝了带“病”表彰现象的发生。

  二、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情况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议推荐南京市回民殡葬服务所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情况于20**年6月16日至6月23日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不良反映。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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