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村实施方案
社会公德、文明素质、法律意识等是村(居)民文明的灵魂,是全镇软环境,软实力的根本所在,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根据永乐镇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环境卫生、文明用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廉政文化五星级文明户及文明村社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思想,以文明素质、法律意识教育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科学管理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广大村民参与自评、互评的方法,切实提高居民社会公德、提高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努力建设文明户、文明社(组)、文明村、文明和谐的永乐镇。
二、创建方式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带领下,组建镇、村、社(组)创文明村、社(组)评议小组。
2、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评定细则,激励各村居民户踊跃参加。
3、评议要有记载。要公开、公平、公正。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人人参与。
4、第一季度每户每月参加一次评定,后每季度一评,并在每个家庭户张贴星级标识。
5、星级标识设三星、四星、五星标识牌,三星以下不设标识。
三、创建内容
(一)星级户评定标准
1、环境卫生
①室内整洁,摆放合理有序。
②房前屋后整洁、干净。
③自觉采取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④院坝,室内无嗅味、怪味。
⑤合理栽种、修剪花草树木。
2、文明用语
①说话和气、友善、和睦。
②不说粗话,脏话。
③遇事冷静,不吵架、骂人。
④家人、邻里互相尊敬、团结。
⑤不说是道非,不以讹传讹,不听信谣传。
3、遵纪守法
①不参与六害活动。
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③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
④不串联、不聚众非法上访、闹事。
⑤远离邪教和非法组织。
⑥不违章建设、不种植毒。
4、尊老爱幼
①尊敬老人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②减轻老年人体力劳动和生活压力。
③爱护小孩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接受教育
④关爱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⑤不虐待老人,不打骂孩子。
5、廉政文化
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②文明节俭办酒席,除婚丧嫁娶以外,其余不得办喜庆酒席敛财。
③抵制丑恶陋习现象。
④拒腐、诚信树正气。
(二)文明社(组)、文明村的评定标准
1、文明社(组)评定标准:五星级户达到50%以上,四星级达到70%以上,三星级达到90%以上,每社(组)文化活动的队伍不少于一支,自办节目不少于一个。
2、文明村(社区)评定标准:文明社(组)达到70%以上,不少于3支具有专业性文化活动的队伍,有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管养护制度,并卓有成效,民风民俗得到根本改变。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开展此项活动,采取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推广。
2、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跟踪督查,并纳入各村创文明村(社区)的重要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肇庆市关于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工作方案》的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怀集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单位,以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目标,通过文明户、文明村(社区)以及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新形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形式手段,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为目标,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村风民俗建设、生活方式建设、文化惠民建设、和谐村庄建设、乡村环境建设等群众性的活动,全面铺开乡村文明行动。到2017年,全县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环境更加整洁、农村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村风民俗更加文明、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广大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三、“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十二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整合各方面力量,有重点、分阶段集中实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区别情况,注重实际,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反对一切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四)注重创新,完善机制。不断丰富手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形式,保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旺盛生机和活力。
(五)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创建为民,文化惠民,让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