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31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2020年)》和《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XXXX-2020年)》,大力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确保XXXX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经费等办学资源,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

  2. 坚持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间、区域间的学校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3.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城乡间、学校间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机会均等的优质义务教育。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XXXX年,通过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加强学校管理、抓好学校帮扶等措施,全县义务教育达到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经费投入、办学水平、教育机会基本均衡。

  (二)年度目标

  1. XXXX年,建成1所初中(新建高台二中),撤并5所农村初中(高台二中、合黎初中、罗城初中、骆驼城初中、宣化初中),全县共保留4所初中(高台三中、城关初中、南华初中、新建高台二中)。南华初中、高台三中、国庆小学、西街小学、巷道中心小学、霞光小学、南华中心小学、定平小学等8所学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

  2. XXXX年,新建高台二中、城关初中、罗城中心小学、新生中心小学、照中小学、正远小学、宣化中心小学、骆驼城中心小学、合黎中心小学、解放街小学等10所学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

  3. XXXX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基本均衡发展。

  四、主要工作

  (一) 加快硬件资源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城区建成1所初中(新建高台二中),将原高台二中、合黎初中、罗城初中、骆驼城初中、宣化初中愿意进城就读的学生并入新建高台二中,全县保留新建高台二中、高台三中、城关初中、南华初中4所初中;农村小学继续推行“一年级隔年招生、邻近村高年级合班授课、联村联乡办校”的调整策略,各乡(镇)利用初中进城后校产办好一所寄宿制中心小学,招生有寄宿需求的高年级学生到中心小学就读。小学不再撤并,全县小学形成3所城区小学、11所完全小学、42所村级小学、适当保留教学点的布局,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高中保持现有布局,逐步创造条件,普及高中教育。

  2. 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和《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对硬件不合格的学校,制定改造计划,从经费、项目上予以倾斜,加快工作进度,限期改造,确保全县在XXXX年基本配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

  3. 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每个乡(镇)集中建设1-2所寄宿制小学,配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设备,实现城乡学校资源配置均衡,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二)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均衡教师资源配置

  1.注重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制定学习制度和计划,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鼓励教师通过自学、进修等方式,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需要。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导向作用,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评价的首要内容,在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中对师德师风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的楷模,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加大学校领导和教师交流力度。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跟班学习和县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广泛开展“送教下乡”和支教活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骨干教师队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农村教师素质提升。

  4. 建立完善的教师补充录用机制。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按照“有编必补、公开选聘、平衡学科”的原则,做好新教师定期补充工作,完善并落实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

  (三)改革学校招生制度,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遏制义务教育“择校、择班”热,有效缓解县城学校“大班额”现象,中小学班级容量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确保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 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制度,落实好高中招生计划30%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在中小学全面推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它竞赛、考级活动。

  (四)推进学校信息化进程,建设数字化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