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8-31

【推荐】劳动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一下第 一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一 种工时制度

  (一)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士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报告

  五、 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分局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底薪 、 加班费 ,其底薪标准为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30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公式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劳动工资报酬,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接触、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 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训的约定:

  (二) 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约定:

  八、其他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附则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于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会计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制会计凭证,做到记帐、算帐、报帐手续完备,同时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内容真实、清楚,数字正确,帐目清楚,凭证齐全。

  2、记帐时注意核对凭证与交易所是否相符,各明细帐月末与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准确及时反映资金增减、变动及往来结算、费用开支情况。

  3、按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4、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七个半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上半天班。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进行加班。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500元/月,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将上个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 元。

  甲方随同支付每月工资的同时,向乙方按月支付交通补助 元,饭补 元,电话补助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竞业禁止及保密条款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在两年内(包括两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

  第十二条 保密 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度规定,对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触到甲方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的职责,并保证不利用这些信息与甲方竞争。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与甲方有关联的经营实体的管理方法、生产技术、市场推广或财务的信息和资料;甲方及与甲方有关联的经营实体的客户、产品、业务、服务或其他商务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经收到所有工资及补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