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委托开发合同

时间:2021-08-31

  委托人(甲方):

剧本委托开发合同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 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 ,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