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住 址: 家庭 住 址:
联 系电 话: 联 系电 话:
今有甲方 夫妇因工作繁忙,特聘请乙方 为甲方做家政工作,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
乙方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吃住在甲方家里,全天候24小时照顾老人,每月可休息 4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二、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按时支付给乙方。
三、服务内容
(一)照看老人
乙方要对老人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安全等情况全方面负责。
1、对老人要有爱心和耐心,温和且有笑容,不要哄骗、训斥老人,要按时给老人吃饭、服药。
2、逐步养成老人的生活规律,按时吃饭睡觉。老人有异常表现随时与甲方沟通,但最好不要当老人面说。
3、老人清洁方面:每日早晨温水洗脸洗手,每星期给老人洗脚,随时清洗老人的衣服并归类放置。
(二)每日三餐
1、参考冰箱存有的菜品情况,可自行决定三餐品种,主、副食以及调料、炊具等厨房用品缺少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补给要求。
2、菜板,洗菜盆和炊具、刀具用过后要即时里外清洁;厨房墙壁,柜子,抽油烟机等要随时保持清洁;冰箱每月至少整理一次。
(三)日常家居清洁
1、在老人睡觉或者有家人照顾时,进行基本家务工作。
2、主要为擦洗工作。擦地、家具灰尘、镜子、卫生间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不强求。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工资);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4、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按人民币1000元/月,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
5、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照看老人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被聘期间乙方如有行为不端或虐待老人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干乙方私活,首次发现警告,再次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