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地改市以来,我市建设事业发展势头强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行、各业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市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交、燃气、防洪等各项基础设施及公益性设施取得了快速发展,建成区面积已由“九五”末不足10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1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已达14万人,尽管与周边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一段距离,但随着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的实现,池州的城市化进程也将随之加快,作为城市建设部门,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二十一世纪是中国城市化的世纪, 城市化的重点应该是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建设系统和谐环境,是城市建设永恒的课题。
一、科学合理规划、展现“以人为本”
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从来就是城市规划的根本原则,可持续发展是城市规划的目的所在,以人为本更是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一切建设工作均应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以特色为灵魂,创新思路,努力提高规划质量,充分凸现规划对城市建设指导的科学性,对人的适用性和对社会的效益性。
为此,我委曾聘请了上海同济大学高起点完成了8272平方公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新一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大胆突破行政区划的概念,根据池州现状特点及自然生态环境特征,按照“立足区域、注重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提出了“一主一副一区,联动发展,组团推进,三位一体”(主城区、青阳副城及九华风景名胜区)的组团式空间发展格局,及适应经济区域化要求的,城镇经济与乡村经济协调发展的,“城-城、城-乡、城-山”互动的,促进市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城镇体系。坚持城镇总体规划以综合竞争力、产业发展和居住环境为重点,处理好城市与区域、局部和整体、近期和无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
其次我们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加快进行了城市多项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提高了规划的覆盖面。同时严格批后管理,切实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再次是注重城市设计的高标准,增强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科学的发展观要求城市设计要根据城市的自然特征、历史特点、文化特质,坚持建筑美与自然美相结合,使建筑物和城市广场、道路、园林、雕塑及其他自然景观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城市设计,努力弘扬历史文化,体现时代风貌。为确保规划设计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组织有关人员参观国内外先进城市,了解现代城市建设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经验;另一方面邀请国内规划设计界的知名专家、教授,为我市城市建设出谋划策,切实提高我市城市设计水平。同时坚持规划设计面向市场,依靠群众,广泛宣传,征求市民意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项目决策审批实行分级审查、审批制,严把规划设计关,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如市政府1号工程清溪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景观规划设计上,充分体现这一设计理念,力求高起点,高标准,不求最大,但求最佳;不求最新,但求最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