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办“农民夜校”的通知》(川组通〔20xx〕89号)及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办“农民夜校”工作方案的通知》(遂组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射洪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办“农民夜校”。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四好村”创建活动,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办“农民夜校”,2017年1月底实现“一村一夜校”目标。通过开办“农民夜校”,进一步丰富我县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为建设县域经济排头兵、工业强市主力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凝聚强大合力。
二、工作要求
“农民夜校”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共同负责全县面上统筹,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县80个贫困村“农民夜校”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启动建设,12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非贫困村“农民夜校”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
(一)建设标准。“农民夜校”要坚持有教学场地、有学校标识、有管理人员、有施教设备、有师资配备、有教学教材、有运行机制、有学习活动“八有”建设标准。原则上,每所“农民夜校”都要有一个不少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远程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
(二)硬件配置。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主,统筹整合村级学校、民俗文化院坝、农家书屋、居民院落等场地资源,在合理功能化布局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民夜校”教育教学活动场地。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设施、乡村广播,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高清电视机、投影仪、LED显示屏等设备,创优“农民夜校”教学条件。
(三)机构设置。“农民夜校”管理机构原则上由1名负责人、1名以上具体管理人员组成。贫困村“农民夜校”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或第一书记为负责人,非贫困村“农民夜校”由村党组织书记为负责人,重点从大学生村官、村级后备干部、优秀党员至少确定1名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群众信服的人员负责“农民夜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四)师资配备。主要从领导干部、技术专家、学校教师、致富能人等人员中择优聘请“农民夜校”专兼职教师,确保每所“农民夜校”至少有6名相对固定、素质较高的教师。以乡镇为单位,要建立“农民夜校”师资库,对热门课程和急需紧缺教师实行联聘联用,统筹聘用,打捆使用。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工作组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带头上讲台,并定期组织各级党员教育师资库教师送教下基层,多渠道满足“农民夜校”师资需要。
(五)教材设置。坚持“系列化立题、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协作”教材开发机制,围绕道德法治、基层治理、文明新风、感恩教育等公共科目,重点抓好政策法规、公共知识、农业技术和先进典型等类别教材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教材资源库和共享平台,确保20xx年底,县级教材资源库纸质教材不少于50种,音像教材不少于20小时;乡(镇)级教材资源库纸质教材不少于20种。当前,要重点围绕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地脱贫规划和群众实际需要,优先配好脱贫攻坚专门师资,大力开发脱贫攻坚专用教材,切实满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需要。
(六)教学方式。按照“需求导向、分类施教、注重实效”原则,每年对农村群众进行全覆盖培训,贫困村夜校要对贫困群众开展针对性强的脱贫培训,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普遍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结合群众素质、农时农事、民族民俗等实际,灵活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方式开展教学,对外出务工、居住分散、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采取远程教学、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办法,不断提高群众参学率和满意度。贫困村“农民夜校”要更加注重学用结合,采取体验教学、实践锻炼、先学带后学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学以致用,引导大家将学习成果体现在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发家致富上。
(七)管理机制。立足“因材施教、务求实效”原则,建立健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信息预告、培训学时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原则上每所“农民夜校”平均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至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建立健全“农民夜校”学校建设、教学培训、活动开展、日常管理等工作台账,不断提高“农民夜校”教学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农民夜校”建设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上报建设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大力宣传开办“农民夜校”的重大意义、工作措施和学用成果,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适时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和示范夜校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特别要注重总结宣传利用夜校服务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推动“农民夜校”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统筹结合。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民夜校”建设与“四好村”建设统筹结合,作为评选“四好村”的必备条件,要协同科技、教育、文化、卫计等部门与“农民夜校”开展对口帮扶,配合党员教育“三学院三基地”、党校等机构与基层“农民夜校”结对共建;要结合领导干部“走基层”活动和脱贫帮扶,经常深入脱贫攻坚联系村“农民夜校”调研指导、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农民夜校”办学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农民夜校”建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在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民夜校”日常开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农民夜校”阵地建设,协调农业技术、乡村旅游、劳务开发、农村电商等培训项目和师资力量向“农民夜校”倾斜,统筹抓好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专用教材建设,更好更高效地服务农民脱贫致富。
(四)加强督查检查。将“农民夜校”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贫困村“农民夜校”工作同时纳入乡镇“五个一”帮扶力量考核内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农民夜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抓好抓实“农民夜校”建设工作,如发现工作推进不力、建设进度迟缓等情形,将从严追究问责。
各乡镇(街道)请于11月22日前将贫困村“农民夜校”的具体建设方案及建设推进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农办,非贫困村“农民夜校”的具体建设方案及建设推进情况于1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