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生命至上理念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职”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核心,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是指导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理论武器,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总书记讲话精神统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全面推进责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2、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继续深化《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依法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属地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来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落实直接监管职责。全面完成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大力开展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实现安全责任“五级五覆盖”。研究并提出企业实现“五落实五到位”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分级分行业扎实推动,确保年底前各类企业全部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3、严格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考核。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重大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事故暴露出的隐患,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改革考核办法,逐步完成由注重结果考核向注重过程考核转变,由考核绝对指标向考核相对指标转变,由单纯考核事故向考核事故与考核责任并重转变。把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点,把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考核力度,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注重通过过程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4、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反“三违”活动,减少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5、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化学品:加快推进化工集中区建设,有序实施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工作,督促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烟花爆竹: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控经营企业数量和规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全面彻底整改消除隐患。加强城市燃气管道、危化品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工作,坚决杜绝占压、私挖等行为导致的泄漏事故。职业健康: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个人防护,重点企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100%,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道路交通:狠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危险化学品充装灌装源头管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理和移动危险源运输过程的管控。大力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肇事逃逸、假牌照、遮挡牌照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提升企业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培训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消防: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敬老院、“三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和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特种设备: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巩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抓好冷库企业特种设备整治和燃气充装站管理,取缔无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建立完善老旧电梯报废更新机制,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保障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所需资金,确保电梯安全使用。校园安全:扎实开展以危险校舍、破损围墙、体育器材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平台,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深化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在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安全常识竞赛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培养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旅游: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重点做好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积极指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相关企业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在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旅游餐饮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
继续开展农业机械、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民爆物品、涉氨涉氯、电力、水利、气象、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各行业都要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时段节点、薄弱环节等规律特点,找准、盯紧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门槛,推行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并根据不同时段和季节特点部署开展针对性、集中式治理。
6、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整改、记录、通报和激励约束机制。在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行“隐患排查清单”管理,做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台账、公示、培训、执行、奖惩等“七到位”,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和全员化。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质量,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系统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政府监管部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依规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结果,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7、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行政区域内产业布局、行业特点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筛选确定重点监管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重要时期、重点行业监管执法,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危险货物运输、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管线、城镇燃气、民用爆炸物品、客运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监管执法检查,确保重要时期重点行业安全稳定。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建设、承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以及乡镇政府及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等情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8、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安委办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年初拟定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安委办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公安、交通运输、规建、市场监管、安全监管、教育、卫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牵头组织1至2次各自行业领域的联合监管执法。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适时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特别要加大对边缘领域和交叉环节的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避免或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
9、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通过暗查暗访、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明确“双随机”和重点检查双线检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保障安全。要不断延伸执法深度,强化执法服务,注重引导企业从制度上、管理上整改提高。放大执法效果,大力开展解剖式、观摩式执法,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执法情况通报或下达监察执法意见书,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一致的执法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落实。
10、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其果,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健全监管执法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明确监管执法职责,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记录制度,做到责任可追溯。按规定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要建立行政执法审议评估制度,按规定对重大案件的办理、执法程序及自由裁量权等进行审议,对执法效果进行评估。
(四)着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努力提升事故处置水平
11、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严格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应急能力。督促企业大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事故初期处置能力和岗位职工应对突发险情的能力。组织开展以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爆炸、燃烧、中毒为主要内容的情景构建演练,提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12、加大重大危险源管理力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突出属地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备案工作,增加备案过程中的现场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参与备案全过程。
(五)认真抓好宣教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13、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坚持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化、高质量。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外地施工队伍、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组织开展主管安全生产乡镇长及乡镇安监站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监督企业全面推进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14、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要重点抓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全员警示教育,企业要做好本单位全员警示教育。在组织现场集中宣讲的同时,采取网络教育、视频直播、案例解剖等方式扩大教育受众面,提高教育效果。
15、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效果。继续组织开展以“安康杯”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竞赛与全民答题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举措和知识技能。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继续广泛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
16、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标杆带动、梯次推进,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企业“全覆盖”。逐步将学校、医院、公园、车站、景区等单位纳入进来,丰富安全文化的载体,拓宽安全文化的受众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安全文化专家进企业”活动,让安全文化专家全程参与指导和帮建,切实提升示范企业创建质量。
(六)全面用好改革和科技两个手段,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17、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放、管、服”各项工作,转变监管方式,改变“发证”式的单一监管方式,改革“三同时”、标准化评审、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条件评价“二合一”等工作,严把事前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起“依法监管、权责明确、反应迅速、政令畅通、监管有力”的新模式。厘清相关监管部门责任,调整理顺监管执法体制。
18、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继续在高危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运用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引导各方主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形成安全保障合力。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作用,探索建立立足长远、各方共赢的保险机制,在经济下行形势下释放企业风险抵押资金活力,降低企业事故风险程度和事故成本,提高应对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七)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
19、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编制安全规划,在制定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时编制“安全生产”专篇,站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高度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列入各乡镇政府的重点专项规划,认真编制并由乡镇政府发布实施,做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0、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保障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全民安全素质提升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水平提升项目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工程纳入地方规划《纲要》中政府投资范围和公共财政支出优先领域,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重大经济和产业政策纳入政府重点支持领域,确保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1、持续推进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逐项落实、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到20xx年年底前,重点抓好乡镇、村组“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县域安全监管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并规范运行,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明显提升。
22、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调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社会检验。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坚持所有事故实时挂牌督办。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事故单位不履行事故行政处罚决定的,列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在主流媒体公布,依法实施惩戒约束,及时调整诚信等级。
23、全面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安监系统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学业务、转作风、尽职责、保安全”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坚守职责、严格执法、勇于担当、善抓落实的安监执法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