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深圳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十三五”时期深圳统计改革“1169”发展纲目的要求,,努力做好我市第七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特制定2017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制定全市统计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面总结统计“六五”普法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统计局“七五”普法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我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同时成立由杨新洪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普法规划有序实施。(完成时限:第一季度已完成)
二、制定深圳市2017年普法宣传计划以及干部学法培训计划
2017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为落实好规划任务,制定深圳市统计局全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及干部学法培训计划。召开统计法制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普法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深圳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完成时限:第一、二季度)
三、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培训或专题研讨会
为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把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统计法治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学习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相关文件精神,营造良好法治统计氛围,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举办统计业务和统计法治讲座培训班1-2期;组织召开《统计条例》修订专题研讨会或座谈会。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到社区到基层、道德讲堂、大课堂等形式,把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完成时限:全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