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52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矿山地质、矿山机电、矿山测量、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建设、矿井运输与提升、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录取时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各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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