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1-08-31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 12875

  2、校址(含校区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

  3、办学地点: 湖州

  4、邮政编码: 313000

  5、办学类型: 公办 (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 高职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明显传染疾病,生活能基本自理。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本省一般为100%;省外一般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B、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C、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及时进行网上公布,如无异议,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如不能追加计划则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理综、外语、语文。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课、语文、外语、数学。

  F、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无

  G、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H.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学生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文凭。报考安吉教学点的考生第一年在安吉分院就读,第二、三年在本部就读。

  8、招生计划: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280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352名、单考单招470名。

  9、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2-2363678

  (2)传真:0572-2363678

  (3)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4)E-mail地址:zsb@hzvtc.net

  (5)院校网址:www.hzvtc.net

  学校招生负责人: 陈国龙 学校负责人: 胡世明 (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