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范本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集体企业活动行为,保护企业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企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促进法(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由XXX同志发起,于XX年X月X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企业名称:XXXXXX,注册资金X万元。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XXX
本企业住所:XXXXXXXXX,邮编:XXXXXX。
第三条、本企业按照“集体办、集体管、集体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成员地位平等,共同劳动,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资产共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企业业务范围:XXXXXXX。
第五条、本企业由成员共同出资,出资应当作为债务从每年提取的公积金中逐步偿还,并按当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的1。2倍支付利息。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现金。
本企业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企业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该成员占全体成员的劳动股权比例对企业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企业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企业可以独资兴办本企业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企业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企业在XX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企业成员。
第十条、加入本企业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企业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企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按照章程规定向本企业索取出资本金和利息;
(五)查阅本企业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六)对本企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七)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企业。
第十二条、本企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多的成员,在本企业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多票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企业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企业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企业出资;
(三)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四)积极参加本企业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企业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业务生产,履行与本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五)维护本企业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企业成员共有财产;
(六)不从事损害本企业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以其对本企业或者本企业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应向本企业的出资;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本金抵消其对本企业或者本企业其他成员的债务;
(八)按照《集体经济促进法(草案)》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企业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应得未发放盈余以及产生的'利息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企业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应按其账户内记载的该成员占全体成员的劳动股权比例承担其资格终止前本企业亏损及债务。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企业已订立的有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企业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企业章程、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企业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企业对被除名成员,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