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报告范文(精选7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在时间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我想这个时候,你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好的自查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报告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报告1

  根据x市《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安排部署,x镇多措并举,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补贴政策,对全镇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x镇镇长万云为组长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镇干部认真学习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申“三个一律不准”,包括一律不准乱发奖励性补贴;一律不准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一律不准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

  二、开展自查清理

  对全镇干部就20xx年以来补贴发放情况、个人违规领取薪酬进行自查自纠,组织人员负责完成《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落实情况汇总表》,对涉及个人有无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如实填写,真实反映。

  三、完善机制建设

  x镇成立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严格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和会计核算,严格工资基金管理,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

  20xx年x月xx日,x镇已完成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今后,x镇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接受上级监督,继续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督查,坚决杜绝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的发生,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报告2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整治滥发津贴补贴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内容。

  经会议讨论研究,我镇制定了《x镇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三权在下且经费由乡镇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含所辖机构社团)均纳入整治范围,将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明确了开展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确保我镇开展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组织,专抓专办。

  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镇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确保整治行动高效推进。

  三、认真梳理,分步清理。

  1、召开会议,自查开头。召开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自查清理,重点是清理自查违反中央、省、市、县规定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贴补贴,会议要求对已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采取全额退回并收缴同级财政,同时严格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

  2、领导亲查,重点审核。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主要负责人对自查结果亲自开展重点督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3、对照政策,及时纠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保障有力。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我镇结合实际,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严明纪律、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不想乱发、不能乱发、不敢乱发”的制度,制定了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加强源头防控,扎紧制度“笼子”,使规范管理津贴补贴发放成为常态化。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报告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纪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xx〕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20xx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