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业务自查报告(精选6篇)
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过去的工作,收获良多,也看到了不足,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金管理业务自查报告(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叙监发〔20xx〕1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自查,现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
二、自查情况
(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个数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7个。其中:
20xx年实施工程项目5个。分别是: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
20xx年1至6月实施项目工程2个。分别是: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二)工程采购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有政府采购计划通知单。
县集中采购的项目工程4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
本级政府分散采购的项目工程2个。其中: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三)工程完工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中已完工项目3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工程完工后未验收的项目1个(三元坝地质排危)。在建工程项目3个。其中: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四)资金结算情况
1、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政府采购价1,640,068元,审计结算金额1,584,104元,已付工程款1,504,899元,目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欠拨79,205元。
2、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政府采购价302,800元,未审计,按实验收后实付金额247,380元。
3、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工程。属在建项目,政府采购价1,970,316元,已拨付787,000元。
4、三元坝地质排危工程。政府采购价143,753元,已拨付80,000元,欠拨63,753元。
5、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分散采购合同29,600元,未审计,实付金额28,120元。
6、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7、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经过审计付款建设项目自查报告默认。
2、由于乡镇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存在未按项目进度或合同及时足额拨款。
3、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来核算账务。
四、下一步工作
1、严格执行按照省政府14号文件规定,即对于增加工程量必须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以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审计的要求执行。
2、强化制度建设。为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3、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账务核算。
一、认真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优抚经费。
做好优抚经费的管理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和使命感,确保将国家安排的抚恤补助经费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优抚对象身上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局党组非常重视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自觉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经常组织财会人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财经政策和纪律,认真检查本局及镇(乡)民政优抚经费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做到专款、专管、专用,中央、省、市以及区有关部门都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20xx年以来我局也结合我区的实际,对规范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如:20xx年11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优抚救济对象抚恤补助救济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办法》和《关于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过程中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优抚经费是国家用来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经费,并规定了它的发放对象、发放范围,发放办法和有关责任与处罚等,从而使我区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更加有章可循。我局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检查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外。每年还主动请区审计局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还定期不定期地汇同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以保证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二、认真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收支两条线”。
20xx年下半年,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364万元,7-12月份支出281.87万元,结转下年82.13万元。
2008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12.2万元,1-6月份支出249.57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
自20xx年7月份-2008年月份,我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三、认真做好整改,加强落实工作
民政优抚经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经费,在性质上它属于百姓的“救命钱”,在政策上它属于“高位钱”。因此,国家历来都把民政优抚经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建区以来,区审计局每年都要对民政优抚经费进行审计,有时区审计局工作安排不过来,而没有安排审计民政优抚经费时,我们都积极主动去争取列入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认真研究落实。
四、着力于财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上下功夫。我们深知XX区财政基础薄弱,区内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致穷需要政府救助的民政工作对象数量众多,民政优抚经费相当有限。为了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做到有计划开支。中央、省、市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未经集体研究同意开支的经费一律不得开支。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接受区财政局的经常性监督,定期接受市民政局的检查,每年还主动接受区审计局的财务收支审计。三是不断加强对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近几年来,我们年年汇同区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局的经费管理是规范的,制度是健全的,支出是合规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财政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民政优抚经费,为XX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