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是意见的详细内容。
国质检监〔2016〕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近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将产品质量提升作为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监管服务方式,联合社会各方力量,综合治理突出质量问题,取得了以产品质量提升促产业转型升级的明显成效。为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长效机制,使产品质量提升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引擎和有效支撑,现就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于以综合治理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升级,整合质检职能手段,创新质量治理方式,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使产品质量提升成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引擎,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产品质量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业领域培育和创建一批实施以质取胜、追求质量卓越、具有领跑效应的示范项目。通过微观产品质量提升,激发产业发展活力,释放产品质量红利,促进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供给水平全面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坚持以质量供给对接发展需求,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集聚程度高、示范效应强、拉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把服务地方发展需求、产业转型需求、消费升级需求作为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因地制宜。坚持目标导向、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顺应产业升级趋势,遵循质检工作规律,建立本地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库,制定以质检监管服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路线图,做到因业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实施。
(三)重点突破。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务求实效。要聚焦重点领域,抓住能显著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消费品、具有转型升级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的传统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的领跑者企业,大力培育示范项目。
(四)社会共治。坚持将社会共治作为质量提升工作的基本路径,强化政府主导,突出企业主体,整合监管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五)强化激励。坚持培育与创建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着力在激励、服务和保障上下功夫,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激发市场主体开展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使行业、企业和消费者共享质量红利。
四、工作措施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强、体现特色、具有实效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牵引。
要紧紧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牢牢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机制。
有平台。推动地方政府搭建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平台,组织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有方案。省级质监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围绕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将以质量提升促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具体需求,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
有保障。省级质监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体系、配套政策和奖励机制。
有考核。积极推动将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考核项目,强化考核引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质量监督服务。
质监部门要整合监管职能,发挥技术优势,建立“监管服务工具包”,为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菜单式”和“一揽子”服务。
推动技术标准升级。深入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推动我国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加强质量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缺陷召回、执法打假等与标准制定的协同互动,着力促进标准实施,以标准升级引领质量提升。
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紧紧围绕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产业升级的紧迫需求,为示范产业和企业量身定制“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解决方案,补齐质量短板、克服发展瓶颈,使质量技术基础转化为企业追求质量和效益的新动能。
开展实体比对研究。在选定的质量提升示范行业,系统集成质量技术手段,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数据,对国内外同类产品开展实体比对研究,以龙头标杆企业和主流产品为靶标,开展设计理念、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质量水平的研究分析,找出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环节,形成示范行业质量提升技术方案,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提供质量诊断服务。组织质量领域技术专家深入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宣贯培训,义务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原因,改进质量管理,培育质量工匠,服务企业扩品质、提品质、创品牌。
强化质量环境治理。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产品认证、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执法打假、缺陷召回、履责约谈等质量监管手段,对制约产业升级、影响质量环境的系统性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有力的质量监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质量供给。
(三)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强化企业在质量提升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释放企业质量提升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