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时间:2021-08-31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安XX,男,汉族,1xx4年x月25日,住郑州市XXX号16x4室。

  被答辩人:卢晓沛,男,汉族,1xx6年12月31日生,住XXX号4号楼12x2号。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目前不欠被答辩人任何款项,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述借款事实不实,双方更是根本不可能口头约定过利息。

  本案的事实是答辩人以前从事信用卡业务方面的工作,被答辩人找到答辩人,请求答辩人管理其信用卡(行业人士称此为养卡),以提升其信用卡信用额度,经不住被答辩人多次恳求,答辩人于xxx3年11月份以后同意帮其刷信用卡,以便通过增加刷卡次数及金额的方式获得银行更多的授信额度,然后再通过转账方式等方式按被答辩人要求的转款账号把钱转给被答辩人,前后答辩人总共给被答辩人转款近1xx万元,并且答辩人出于朋友关系,刷卡的手续费都是答辩人为被答辩人垫付的,本案事实上根本不是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述的其总共借款给答辩人16万元,由于被答辩人没有通过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借给答辩人哪怕一分钱,所以本案才出现不符合民间借贷常理的没有借条、没有收条等怪像,双方提交的`所有涉及银行转款的书证都是答辩人给被答辩人转款的有关凭证,而没有被答辩人给答辩人转款的凭证,由于被答辩人没有通过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借给答辩人哪怕一分钱,所以双方更不可能会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被答辩人诉状纯粹是一派胡言,没有任何有力关联证据的支持。

  二、被答辩人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在xxx5年2月份后答辩人不在为被答辩人管理其信用卡,在结清被答辩人相关信用卡款项后,答辩人已经不在为被答辩人提供相关帮助,但是4月份以后,被答辩人不知出于何居心,通过背景复杂的专门讨债的社会闲杂人员反复骚扰、威逼利诱答辩人,并且在微信上污言秽语骂被答辩人妻子和女儿等家人,威胁答辩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在以非法手段获得一些非法虚假证据后,被答辩人又立马起诉答辩人至法院,混淆视听,企图以表面合法债务追讨的方式来获得不可告人的非法利益,甚至还说法院那边都打点好了,立案后法院会立马下判决拍卖答辩人房产等财产!答辩人实在是不堪其骚扰、恐吓,为图清净及平安,在被答辩人口头保证不再骚扰、恐吓答辩人,自行去法院撤诉的前提下,在5月份又被迫给被答辩人转账3万元,谁知尝到甜头的被答辩人不但未撤诉,还变本加厉的攻击答辩人及答辩人家人,幻想获得更多非法利益,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全部诉讼请求,让答辩人在本案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答辩人:XXX

  代理人:王xx

  xxx5年 x月 日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2

  答辩人:郑某,女,1xx5年1x月12日生,汉族,住xx县沙窝镇程庄行政村程庄村36号。

  委托人:庞xx,山东xx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周某,男,1xxx年1月2x日生,汉族,住xx县城关镇xx西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辩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xx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菏泽市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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