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章程示本

时间:2021-08-31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商会是指有独立的经营单位、事业单位或由自由商人、企业职员等自愿组成,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既定利益的非营利性组织。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商会章程示范文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市xx商会(简称商会);英文名称:xxxxxxxxxxx,缩写为:xxx。

  第二条 商会是以xx省籍企业和粤籍人士在xx投资的企业为服务主体,并吸收在xx从业、学习的xx籍人士和各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工商界的有识之士,以及乐为商会组织提供服务的合作单位等自愿参加的联合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商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促进xx、xx两地经济贸易、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加强国际、国内区域间的经贸、文化交流,做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沟通联络。通过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规范运作方式,科学管理、诚信服务;高效务实、学习创新;维护权益、履行承诺;尊重信任、团结合作;整合资源、共享成果;承担责任、持续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协调、自律、监督、维权、咨询、指导作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四条 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市人民政府政府交流合作办公室和登记管理机关xx市社团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服从xx省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指导。

  第五条 商会注册地:xx市南开区鼓楼东xx会馆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协调和推动会员企业的改革、发展;调查研究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宣传、推广和普及科技文化知识,编辑出版商会刊物、书籍,建立商会信息港,为会员进行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四) 协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企业的登记、认证和管理工作;

  (五) 制订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认证、评价分级工作;

  (六) 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

  (七) 制订商会活动计划,并组织开展国际、全国性及区域性的招商会、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论坛、联谊等活动,促进xx、xx两地经济建设的发展;

  (八) 推荐优质产品,评定诚信企业,为企业提供内、外交流信息;

  (九) 建立互访机制,加强与国内外社团组织联系、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学习国际先进技术和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组织国际、国内的商务考察和经贸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合作;

  (十)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十一)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及有益于商会的其它活动;履行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或应会员要求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商会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商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 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 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交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审查通过;

  (三) 填写入会登记表;

  (四) 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参加商会活动的权利;

  (三) 有获得商会服务的优先和优惠权;

  (四) 有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利;

  (五) 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商会的决议;

  (二) 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五) 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未按时交纳会费或一年不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制定并通过会费标准收费;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1人、副会长5-12人、秘书长1人;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