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通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xxxx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
二、网上预登记
时间:xxxx年3月1日-5月26日
网址:xxxxxxxxxxxx
三、现场报名
时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石岐区户籍
①桂园社区、莲新社区、太平社区、湖滨社区、仙湖社区、凤鸣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石岐实验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②迎阳社区、民生社区、民权社区、博爱社区、悦来南社区、民族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第一城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③东明社区、莲员社区、康华社区、大信社区、莲兴社区、东港湾社区、宏基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员峰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④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市实验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2.东区户籍:
①朗晴小学(市一中初中部旁),电话xxxxxxxxxxxx。
②奕翠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奕翠园会所,电话xxxxxxxxxxxx。
3.西区户籍:
①原属西区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铁城小学,电xxxxxxxxxxxx。
②原属沙朗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沙朗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4.南区户籍:
①环城、城南、竹秀园、沙涌、上塘、恒美、马岭、龙环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竹秀园中心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②渡头、福涌、寮后、金溪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良都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③北台、曹边、树涌、沙田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北台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其他地区户籍常住城区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石岐区:中山市博爱小学(石岐区民权路55号,电话xxxxxxxxxxxx。);太平小学(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登记点,电话xxxxxxxxxxxx。)。
四、报名登记手续
(一)家长携带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簿主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户籍在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奕翠园的居民,还需交验房产证件和购房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提供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家长,须填写《新生登记报名表》一份。
(三)居住在城区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还需交验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此卡必办,在暂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免费申办);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等);
4.参加积分管理登记的需交积分回执;
5.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须提供政策性借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有关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发放入学通知书。
请家长根据各区教育部门安排于6月24日(星期六)到原登记处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六、招生咨询电话
石岐区:xxxxxxxxxxxxxx(xx老师),
东区:xxxxxxxxxxxxxx(xx老师),
西区:xxxxxxxxxxxxxx(xx老师),
市教体局:xxxxxxxxxxxxxx(xx老师)。
特此通告。
根据《xx县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xxxx〕198号),现将我县xxx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xx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xx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x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xxx年9月1日-xxx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