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约车细则

时间:2021-08-31

北京网约车细则

  经过几个月的研究和制定,近日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日前,北京上海等地正式对外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相对于之前的《意见稿》,《实施细则》对网约车的排量以及轴距上确实降低了要求,给予滴滴等网约车一定的发展空间,然而,京沪等地仍旧死守“本地户口和本地车牌”这条底裤。

  在《实施细则》发布之后,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公布了北京网约车驾驶员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大纲。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北京区域科目考试。考试包括网约车新政、26句涉及出租车运营场景的英语听力和道路实操。

  也就是说,日后要想成为网约车司机,不仅要在户籍、车辆上符合要求,还在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也包括英语和地理知识在内,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根据考试的科目不同,合格标准也不同。

  那么,为何要层层提高网约车门槛,甚至还要网约车司机进行英语以及地理知识考核呢?

  首先,让网约车区别与传统巡游式出租车,提供差异化服务。

  在网约车新政没有实施之前,一直都传言滴滴等网约车将会朝着高端化方向发展。网约车新政出台之后,由于在车辆价位、排量以及轴距上的限制,政策已经明显偏向让滴滴等网约车朝着高端化方向发展。

  尽管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后,放宽了对车辆轴距以及排量的要求,但是规格依然比传统巡游出租车要高。

  例如在北京开网约车,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mm,排量不低于1.8L.在紧凑车型中几乎没有1.8L排量的,而1.8L排量的至少都是B级车,看似放宽了网约车要求,仍是将车型限制在B级车,价位也在15万以上。

  目的也是在于保证现有出租车市场的前提下,让网约车提供更为高端的差异化服务,让用户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其次,提高网约车司机服务能力,也有助于提升北京形象。

  北京是已经是国际化大城市,每年接待外来游客都是百万级别。通过让网约车司机学习基本的26句涉及出租车运营场景的英语听力,目的就是能让网约车司机能与外国友人进行简单的交流,做好服务。这一点也有助于提升北京整体形象。

  由于网约车司机多数都是私家车转变而来,很多本地地点或者道路根本不知,如果坐过网约车的用户,都会知道司机开车完全是按照导航来走,离开导航,网约车司机可能就是一个路盲,特别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超级大城市,司机掌握更多本地地理知识,反倒是有助于提高网约车司机的服务水平。

  如果司机过度依赖导航,反而对乘客是一种不安全行为,因为司机在开车同时还要时刻看着导航,防止走错路,这样以来就分散了司机的注意力,更容易导致车祸发生。

  另外,打车用户多数都是时间观念都比较强,打车多数目的就是节约时间,如果司机自身对路况以及地理地点不清楚,不仅耽误用户时间,而会造成自身时间浪费,影响工作效率。

  但是,对于网约车司机而言,这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多数从事网约车司机的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地理地点类考试还可以接受,但是英语考试未必可以顺利通过,特别是那些完全没有英语基础的司机,这对于它们而言就是一大难关。

  而且,一旦部分司机无法顺利通过考试,持证上岗,肯定会想法通过考试,那么,就会滋生腐败问题。

  最后,打消部分合格司机积极性,缓解城市病。

  在网约车新政出台后,滴滴快车订单量明显下滑,多数司机已经萌生退意,在订单减少的情况,直接导致司机收入降低。如果再通过对网约车司机进行英语以及地理知识等方面的考核,必定会有部分合格的网约车司机因为收入低、程序繁琐退出该领域。

  在北京城市交通状态以及环境状况已经承压的前提,这样也减少上路的私家车,更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于缓解了北京的城市病,让用户回归地铁或者公交这样较为环保的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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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约车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本市在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原则下,统筹、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实现网约车与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为乘客提供高品质、个性化出行服务。

  通过网约车平台提供电召服务的巡游车,遵守巡游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本市网约车的管理和统筹工作。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运输局)是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网约车行业发展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网约车管理工作;运输局所属的城六区管理处以及各郊区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网约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交通执法总队(以下简称交通执法总队)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网约车行政执法工作。

  市发展改革、公安、人力社保、环保、商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通信、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网信和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交通委员会应当根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综合考虑本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空气质量状况、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开展出租汽车总量规模评估,编制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出具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