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章程版

时间:2021-08-31

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章程(2016版)

  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英文为 Hangzhou shi westlake high school ,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章程(2016版),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章程(2016版)

  序言

  我校地处杭城西部的西湖区留下街道,面临美丽的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东邻浙大玉泉校区,西接小和山高教园区,背靠伟岸的杨梅山,具有融“山、水、城”为一体的校园风貌。学校创建于1953年10月,前身为杭州青年文化补习学校,曾经六迁校址,八改校名,60年的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青年文化补习学校时期、青年中学时期、工农五七学校时期、留下中学时期、西湖高级中学时期。1981年,学校被省教委确定为浙江省第二批80所重点中学之一。1998年12月,被授牌确定为“浙江省三级重点中学”。2001年12月,通过了浙江省三级重点中学的复查验收。2002年7月,初高中分设,高中部易名为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初中部保留原校名,2005年4月,我校通过了浙江省二级重点中学的督导评估。2006年11月通过了浙江省二级重点中学的复查验收。2014年1月通过了浙江省首批二级高中特色示范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 ,英文表述为 Hangzhou shi westlake high school ;住所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大街21号 ,邮政编码为310023 ;官方网址为,注册域名为。

  第三条 本校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举办,经杭州西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高中三年制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杭州市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根据杭州市中考招生有关文件,此处应表述为初中毕业生)。具体班级及招生人数以教育部门批准为准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全心教育”的办学理念,践行“对全体学生负责,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办学思想。在这种理念的引领下,全体教师不仅要“静下心来教书”,而且要“潜下心来育人”追求全人发展。

  第六条

  以追求“让学生快乐起来、让老师幸福起来、让校园和谐起来”的发展理念,把西高建设成为一所环境优雅、设施完备、校风优良、管理民主、服务完善、师生共同成长、充满阳光、充满关爱、充溢书香的学校。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权责人格素养、心理健康素养、艺术体育素养、道德礼仪素养、爱国守法素养、科学理性素养、生态环境素养、终身学习素养、生活实践素养、国际视野素养的“个性人”、“成功人”“未来人”现代特质的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

  培养“人品与学问俱佳 知识与能力双优”的现代特质的教师。

  第八条

  校训:笃志、修身、求实、创新

  口号:今天我以西高为荣,明天西高以我为荣。

  政风:竭诚、奉公、团结、力行。

  教风:博爱、严谨、务实、进取。

  学风:尚德、勤勉、自律、求真。

  特色:以服务社会为中心的德育特色——五心教育;以服务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特色——个性化辅导;以全员参与为中心的管理特色——打包制度;以提高生命质量为中心的住校特色——和谐群体的培养;以和谐为中心的校园环境特色——融“山、水、城”为一体的学习型社区。

  办学思路:紧抓机遇,深化改革,主体主动, 和谐发展,开发潜能,超越自我。

  第九条

  校标:

  校歌:为西湖再添一缕春光

  校徽:

  校报:留青湖

  校刊:留青园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学教考管理中心、资源管理中心 和研发培训中心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党总支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陈列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民事争议调解机制。分别成立校内“学生事务处理小组”和“教师事务民主调解小组”,学生事务处理小组由校长室负责,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教考管理中心。教师事务民主调解小组由校总支负责,日常工作机构为工会,分别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和争议调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