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规则全文

时间:2021-08-31

六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规则全文

  为使国库支付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定了六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规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六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使国库支付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参照《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运行规程》,结合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国库支付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努力促进财政资金科学支付。

  三、国库支付中心工作的准则是,以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支付为核心,坚持依法审核,强化服务举措,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领导职责

  四、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副主任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五、国库支付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支付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六、国库支付中心日常工作由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处理。副主任按照各自的分工或主任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七、主任、副主任在工作中要互相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副主任要及时向主任报告,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报告。主任参加局相关会议后要及时向副主任和工作人员通报会议精神。

  八、实行领导AB角工作协调制度。按照工作分工,分管的中心领导为A角,协助工作的中心领导为B角;A角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不能处理其分管工作时,由B角代理处理,并切实负起责任,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情况。

  第三章 决策程度

  九、国库支付中心工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规则、机制。

  十、国库支付中心重大事项,必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后报局党组决定。

  十一、国库支付中心向局领导或局内相关科室提出的工作建议,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充分协商和论证。

  十二、国库支付中心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各项决策,加强市级支付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和监督。

  第四章 依法行政

  十三、国库支付中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规范资金运行,认真履行对纳入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支付、会计核算及相关的运行系统维护等工作职责,依法监控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行为。

  十四、支付审核遵循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市政府、市财政局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五、遵守财政局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对外及时公布支付流程、岗位职责、监督电话,定期通报集中支付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到支付执行管理信息公开透明。

  十六、落实服务承诺制,认真执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行政监督

  十七、国库支付中心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上级或同级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

  十八、国库支付中心要主动听取预算单位及局内相关科室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对各方面反映的问题,支付中心必须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及时予以汇报。

  十九、国库支付中心要重视预算单位来信来访工作,对预算单位的来信、来电、来人、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人要认真及时处理。

  二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各岗位间做到相互监督。

  第六章 廉政建设

  二十一、国库支付中心领导班子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为本人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十二、国库支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规范工作流程,按流程和时限认真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说明理由坚持原则不得办理。

  二十三、严格执行财政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在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向预算单位吃拿卡要。

  二十四、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遵守社会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

  二十五、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作用。

  二十六、规范内部财务秩序,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中心一切开支必须按规定程序报主任审批。倡导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第七章 会议制度

  二十七、国库支付中心内部会议分为:主任办公会、工作例会、全体职工会。

  二十八、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组成,列席人员、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由主任确定。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有关文件、领导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审议需上报的重要报告和请示,落实局领导布置的工作。

  3、通报集中支付工作情况。

  4、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研究中心内部财务、人事等管理工作。

  6、主任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十九、工作例会由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主持,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参加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主要任务:

  1、科室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月工作计划;

  2、主任或副主任通报相关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十、全体职工会议根据需要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重要情况,总结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时期重点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等。

  三十一、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任办公会、工作例会、全体职工会议与会人员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建议,最后由会议主持人综合大家的意见作出决定。参会人员要根据会议需要提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必须执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三十二、会议决定的事项,主任、副主任及中心各科室都必须遵照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拒绝执行决定,各科室承办工作情况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三十三、相关人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迟到。开会时手机要关闭或静音,自觉维护会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