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同志通报批评决定
通报批评就是对违法者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谴责和告诫,指明其违法及危害,避免再犯错误,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给予同志通报批评决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各项目指挥部、总部各处室:
xxxx年2月11日下午,总指挥部规划开发处周xx同志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看电影,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事后,该同志认识到自己不遵守工作纪律行为的严重性和负面性,主动作了书面检讨,提出了自己今后改进的方向和措施。为了严肃纪律,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浙委办〔xxxx〕68号)第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志通报批评、扣发其三个月考勤考绩奖,并要求其在全体员工大会上检讨;同时为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决定给予规划开发处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扣发其一个月的考勤考绩奖。
希望全体员工以此为戒,执行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规的好员工;希望各项目指挥部、各处室负责人进一步认真落实处室负责人“抓业务带队伍”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努力创建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工作团队,为瓯江口区域实现“力出形象、早出效益”的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
xxx年二月十八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科室):
洞一中教师陈xx于xxxx年12月20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并罚款500元。鉴于陈xx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严肃法纪,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建议,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xx同志通报批评。
酒后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前我县拥有机动车的教职员工数不断增加,安全文明驾驶显得尤为重要,各校各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作为一项铁的纪律,使广大教职员工牢牢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希望全县教职员工本着对个人、家庭、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xxxx年二月二日
夏xx,男,xxxx年2月5日出生,汉族,xx市xx街道xxx村人,初中文化程度,xxxxx年11月入党,现为汀田街道汀五村党支部党员。
xxxx年2月16日以来,夏xx在汀田街道汀五村党支部支委选举期间,明知自己政审不合格的情况下,向汀五村党支部其他党员打招呼,要求他们在选票的另选他人栏里填写自己名字,进行拉票选举。
综上所述,夏xx同志身为中国共产党员,违反规定在党内选举中进行拉票活动。根据《xx市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夏xx同志通报批评处理。
中共汀田街道工委
xxxx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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