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决定
处分,指处理,安排,对犯罪或犯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决定。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决定,我们来看看下文。
关于给予学生渊罡恺、林宇、黄鑫通报批评的`决定
渊罡恺(学号:13030179)、林宇(学号:14030153)、黄鑫(学号:14030156),系金融学院金工Q1441班学生。经院系查实,以上学生在2015-20**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达6课时及以上。
本着惩前毖后的态度,经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学风。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年3月11日
关于给予学生林xx警告处分的决定
林xx(学号:14030148),系金融学院金融工程Q1441班学生,经院系查实,该生在2015-20**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达10课时及以上。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林xx同学警告处分。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1*年3月11日
关于给予学生梁炜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梁炜(学号:14030149),系金融学院金融工程Q1441班学生,经院系查实,该生在2015-20**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达20课时及以上。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梁炜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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