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的提出和处理
想必大家都听过议案吧,那么,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有什么要求不?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议案的提出和处理,供大家阅读参考。
首先,要掌握法律上的要求。这是说,代表提出的议案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从有关法律规定看,代表提出的议案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法定要求:一是主体要合法。代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人数提出议案,代表人数达不到法定的要求是不能提出议案的。二是事项要合法。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具体事项如下:(1)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遵守和执行的重大措施;(2)本级计划、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以及预算外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的事项;(3)本地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4)要求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5)要求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6)保护全民和集体所有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妇女权利等的重大事项;(7)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事项;(8)要求本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的事项;(9)法律规定的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其他事项等。不能作为代表议案提出的事项主要是:(1)“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政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3)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法令和政策规定的事项;(4)其他不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等。同时还需注意的是,有的虽然是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但在条件和时机不成熟时,也不要作为代表议案提出来。三是格式要合法。作为一个完整的代表议案,必须由案由、案据和议案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这是代表议案不可缺少的三个要件。
其次,要掌握做法上的要求。这是说,代表要掌握提出议案正确的方法。具体地说,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在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其他事项都不能作为议案提出。二是要在调查研究、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提出议案。代表应当把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等的过程,作为酝酿、起草议案的过程。对视察和调研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要进行认真分析、比较和筛选,在经过充分调研和认真分析后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三是要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帮助下提出议案。代表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做好议案工作,使提出的议案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更强。四是要在共同负责的原则下提出议案。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可以提前向应邀参加联名的代表分别提供议案文本,使其经过认真审阅,全面了解议案的内容后,再签名附议;有条件集体讨论的,可以组织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签名提出,以体现对提出的议案共同负责的原则。五是要在统一的格式下提出议案。代表提出的议案要按照统一的格式提出,即要按照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发的代表议案专用纸上所列项目和要求,认真填写,并亲笔签名,一事一案书面提出,同时还应提供议案的电子文本。六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议案。代表应当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提出议案具体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议案,超过具体截止时间提出的代表议案,可以留待下一次人大会议处理,不宜由当次的大会主席团直接改作代表建议处理。
第三,要掌握工作上的要求。这是说,在客观上要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一是要加强履职培训学习,帮助代表了解和掌握提出议案的具体要求。部分代表来自基层,他们对如何提好议案往往不够熟悉和了解。要通过加强代表的.履职培训和学习,让代表充分认识提出议案是代表的法定权利和应尽职责,增强提好议案的责任意识,同时使代表充分知晓和掌握提出议案的规定和要求,引导代表提出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比较强的议案。二是要拓宽联系群众渠道,使代表所提议案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要通过更加经常、更加规范地组织代表进社区、走访选民或选举单位等联系群众的活动,使代表更广泛地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在此基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分析加工,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意愿,能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或反映强烈的问题的议案。三是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使代表提出的议案能更好地贴近中心、切合实际。要通过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小组活动和专题调研、会前集中视察等活动,以及组织安排“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和邀请更多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让代表更好地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还应组织代表进行讨论,集思广益,相互启发。四是要搞好与部门的对接,使代表提出的议案能更好地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在上级人大召开会议前,应当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组织本地的上级人大代表与本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交流,让他们直接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上级机关解决的问题,然后再由他们以议案的形式向上级人大提出。
首先,要认真做好代表议案的立案工作。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是正确处理代表议案的重要一环。一是认真做好代表议案的初审工作。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应当对代表在主席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的议案,进行认真整理、分析和分类,对不符合要求的代表议案,要主动与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建议或者帮助代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出;或者请代表改作建议提出。二是起草好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要在对代表议案进行初审和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好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初步报告,并在该报告中明确提出是将代表议案列入大会议程进行审议,还是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进行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研究的具体意见。三是开好大会秘书长会议。召开由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大会秘书长会议,对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初步报告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的正式报告。四是开好大会主席团会议。大会主席团在对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决定是将代表议案列入大会议程进行审议,还是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进行审议;或者决定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将代表议案列入大会议程进行审议,还是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