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护群众切身利益,高安市从7月20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造成的严重危害,把刹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不正之风提高到整治腐败、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以及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来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抓好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
二是明确责任,组织落实。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和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能立即改正的问题要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说明情况,明确改正时限;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及时移交到市纪委。市纪委将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整改不及时和瞒报漏报的单位要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是规范管理,健全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建章立制,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简报二:
坚决遏制三乱优化发展环境
为保障企业、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切实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市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和市审计局牵头开展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问题清理行动,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
本次清理行动的范围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管理和经营行为的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其中,行政事业型乱收费问题主要是清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收费单位被撤销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等违反收费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副局长刘生彦介绍说:“目前,全部县(市)区和26个市直部门已经全部完成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发现乱收费问题44件,涉及34个单位,金额7000多万元,截至目前已有39件整改到位或已作出处理决定,还有5件正在整改。”
关于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主要是清理: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和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振堂表示:“第一阶段清查工作对18个市直部门、72个收费项目逐项逐单位进行了清理。下一步我们将抽调专门力量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有关单位重点抽查,对自查阶段零报告单位,查出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问责。”
关于乱罚款问题,主要是清理以罚代管、随意罚款和罚款不开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罚款行为。市法制办副主任赵建勋介绍说:“在自查阶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罚款过程中不按程序的,依据不严谨的,在实施罚款过程中应先纠正违法行为再罚款,但是好多都是罚款了事,对违法行为没有彻底纠正,没有达到罚款的真正目的。”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对县(市)区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抽查,通过抽查这项工作,把乱罚款有问题的单位彻底检查出来,为下一步整改工作做好准备。
关于乱摊派问题,主要是清理除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个人集资,无偿借调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行政主管部门强行要求企事业单位参加各种有偿培训或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器材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摊派行为。截至目前,乱摊派工作一共发现问题线索27个,涉及25个单位、7个县(市)区,金额1228.3万元,其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都是零报告。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刘建新说:“下一阶段审计机关将组织力量对零报告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一旦查出问题将按照省市督导组的规定进行问责。”
据介绍,目前全市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问题清理行动共查处问题73件。接下来,各牵头部门将对清理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构建防范治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现象出现反弹、回潮问题。各牵头部门将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被检查部门必须按要求提供收费情况统计表、账册和专用票据等资料。对不如实报告、经举报或检查证实确有问题、未认真整改的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问责。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督导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