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2016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时间:2021-08-31

  简报一:

  近日,白银市工商局在全市正式启动了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和打击金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据悉,此次清理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着力对三个重点进行监管:一是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根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和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重点查处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利用互联网设计、制作、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或类金融广告;

  二是加强重点网站监管。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基金销售平台、网络消费金融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突出监管工作重点。不得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等内容。

  整治工作中,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认真排查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行为:一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当地金融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互联共享辖区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二是向金融管理部门提供互联网金融企业登记信息,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分类监管及处置方案;三是对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为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并应当取缔的企业,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无证支付机构情况,将失联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同人民银行对与无证机构开展支付业务的商户进行公示;五是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三年任职资格限制,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六是对于被认定为未经许可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进一步汇集其在其他企业任职和投资的信息并实施延伸监管。对于在多个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企业有投资的股东,汇集有关信息,并将其未来投资的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七是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整治工作中,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防范风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严格规范辖区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举,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