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时间:2021-08-31

  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职责,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2016年肇庆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计划》要求,我所于2016年5月至10月集中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以二级以上医院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中心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同时对二级以上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卫生监督员现场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的建立、具体工作的落实等。检查中发现部分医院未按照规范清洗消毒内镜,新改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到市卫计局备案等,监督员针对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监督员现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并认真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的整体情况,掌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有利于增进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帮助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共同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我大队集中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了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以及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索证验证等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监督检查了疫情登记报告、核实、分析、预测情况,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处理情况以及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专业技术指导情况等内容。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24家;疾控预防机构1家。

  检查中大部分单位能够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积极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等传染病防控措施。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不当、消毒隔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落实。

  下一步,大队将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保证医疗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