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昌市发布《2017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巩固 “禁鞭禁燃禁售”工作成效,落实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 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
《方案》旨在引导市民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时尚节俭、低碳环保的同时,推动祭扫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地实物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
《方案》指出,市民政局负责清明时期全市群众祭扫工作,部署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民政部门做好街道(乡镇)、社区(村)文明祭扫和清明期间在瀛上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宣传工作;在瀛上墓区入口处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祭扫;合理安排人员在所辖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在瀛上墓区安排二十辆轮椅方便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祭扫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瀛上墓区以外的经营性墓园以县区为单位实行“三禁”。4月1日至7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的严控区(即: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江边、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及全市所有经营性墓园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 氛围;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督促本辖区内经营性墓园加强内部秩序管理,完善人防、技防设施,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安全、文明、有序。
清明祭扫期间,经开区管委会将在松鹤路东西两端的墓区入口及可进入墓区的各条分叉道路交会处、各墓园入口实施分段设卡,防止祭扫群众将鞭炮、冥币、纸钱等带入瀛上墓区内。同时,做好附近村民工作,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做好松鹤路及墓区周边道路清理违章搭建、堆放杂物、占道摆摊设点及市容保洁工作,如发现清明祭扫出售鞭炮、冥币纸钱的摊点和人员,立即予以取缔;免费开放位于松鹤路中段及周边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时产生的垃圾,维护好墓区祭扫环境。
为便于各项安保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 由市公安局牵头,统筹协调公安(属地公安分、县局)、交管、消防、武警等部门,整合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安保指挥体系。 合理部署警力,严格把住祭扫人员通道关,重点加强高峰期和人员密集墓区及过往行人的安保工作,重点维护各殡葬服务场所周边交通秩序,对松鹤路及瀛上墓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五车”进入墓区,并联合民政、工商、城管、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成立流动巡查执法分队,确保文明祭扫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大力营造浓厚的文明祭扫氛围,我市将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专栏等媒体向市民发送温馨提示,告知市民清明期间所有的经营性墓园将全面实行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禁止焚烧、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在3月26日至4月7日,利用全市公交车载流动媒体和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清明期间禁止乘客携带鞭炮、纸钱、冥币等上车告示和《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祭扫相关规定。 下发《关于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清明文明祭扫的通知》,要求全市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利用网络和报刊等媒介刊发《致市民的一封信 》,向市民发出文明祭扫倡议。加强对学生文明祭扫的教育,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清明”等系列活动, 动员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
清明期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将进一步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市安监局将对瀛上墓区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审查等;市城管委将提前在墓区范围内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划定摊点摆放区域,严格取缔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