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新学期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交警支队认真分析当前辖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与规律,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立足实际,理清工作思路,加大管控力度,全面推进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一、部门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各大队积极联合辖区安监、交通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建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细化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机制,有效保障了校车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安全检查,落实源头管理。各大队对辖区所有校车驾驶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审核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发现有驾驶证未年检、准驾型号与驾驶车辆不符、三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驾驶校车的资格。路面执勤时,查获到校车驾驶人超员、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扣证扣分;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校车的一律拘留,彻底打消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侥幸心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内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各大队积极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范畴。督促各学校积极配合交警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坚决杜绝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凡违反规定的,一律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本着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开“带病车”,不驾超员车,随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严查严纠,落实路面管控。各大队采取重点路段线上巡,重点时段点上查,重点车辆面上控的勤务模式,建立点、线、面立体式管控体系。充分依托护校岗,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不定期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接送学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五、教育引导,落实校园宣传。各大队为提高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为广大学生铺设安全通道,各大队与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协调联系,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求做到“与校领导见面、与校车驾驶人见面”,切实增强中小学校师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学生安全上下学。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并充分利用媒体舆论监督力量,对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建立奖励机制,促进全民参与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