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文明办确定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7项重点任务、28个具体项目,努力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一、扎实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打造“北京榜样”活动品牌,扎实做好上榜推荐、宣传推广工作,举办年度颁奖典礼,健全关爱礼遇机制。组织推荐、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和首都道德模范,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开展“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表彰奖励、各行业(系统)“最美群体”评选表彰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教育实践和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点主题实践活动,协手北京电视台创办《文明诚信在行动》栏目,疏通诚信“红黑榜”发布渠道,推动各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等重要节点举办民俗工艺展示、经典诵读和传统礼仪展演活动,支持各区、各单位打造特色节日活动。
二、大力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以北京承办“高峰论坛”,迎接冬奥会为契机,开展“当好东道主·文明北京人”主题活动,努力展示北京市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开展“文明北京·蓝天行动”,引导市民践行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日常化,宣传健康、绿色生活理念。组织观赏文明引导活动,不断健全文明观赛引导机制,深入推进市民高雅艺术殿堂文明行,提高市民欣赏水平。持续开展“文明有礼好乘客”、公共文明引导员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创造优良公共秩序。深化文明旅游工作,增强市民文明旅游意识。
三、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组织举办“3·5”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日等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壮大志愿服务者队伍。广泛开展“邻里守望”扶老、助残、扶贫志愿服务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学雷锋志愿服务,积极推进世园会以及迎接2022年北京冬奥会志愿服务相关工作。编制《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南2017》,健全志愿者嘉许、回馈和保障制度,完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志愿服务基础保障工作。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好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以清明、六一、七一、国庆为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好乡村少年宫,推动校外阵地建设健康发展。发挥北京文化资源优势,创编更多的优秀少儿文化产品,继续创排和演出《中华美德故事汇》舞台系列短剧。继续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积极性,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争当“社区文明小使者”活动。
五、深化拓展“五大创建”活动。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区创评和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开展市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年度测评和第五批首都示范文明城区评选工作。新建59个乡情村史陈列室和92个农村精神文明宣传视频。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解读培训测评内容、流程和创建管理平台使用,开展服务指导和学习观摩活动。广泛宣传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做好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注重发挥教育部门的主体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开展文明校园创建。
六、营造文明社会环境。切实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和渠道,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增强公益广告影响力。加强首都文明网站群建设,着力推进“文明北京”新媒体品牌建设,提升其互动性与吸引力。探索建立与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联动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基地作用,组织开展加强和改进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课题调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七、汇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合力。牢固树立首都意识、服务意识,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全方位服务中央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适应新时期强国强军要求,修订实施《首都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规定》,积极推动军(警)民共建工作。认真协调文明委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的优势和作用,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文明”格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巩固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成效,切实加强首都文明办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素质,争当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者和示范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