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陀区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实处着手,并从粮食流通、市场调控、质量监管、安全保障、主题宣传等环节把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日前开展的由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等7部门联合抽查中,本区推进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所取得的成效受到充分肯定。
坚持规划先行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既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也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粮食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政治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目前,全区共有粮油供应网点475家,其中大型超市21家、标准超市102家、便利店302家、菜场及生鲜超市50家。
普陀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广泛调研、深入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特别制订了《普陀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作为《普陀区商业发展规划(2013-2020)》专项补充。《规划》明确了社区商业布局导向,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粮食市场在组织粮食流通、合理配置粮食资源、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增强粮食流通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安全风险,夯实了粮食安全各项工作的发展基础。
加强监测预警健全市场调控机制
加强粮情监测预警,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由区商务委(区粮食局)落实专人负责,定期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粮油流通、加工、流向等报表;开展粮油消费专项调查,在全区设立居民固定调查户,实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粮油消费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写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报告。目前,全区共有纳统粮食企业7家,每月密切关注企业出入库情况,随时掌握企业最新动态。同时,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设立11个粮食监测点,涉及大型超市、标准超市、便利店、菜场等多个业态,每日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每月编写普陀区粮油市场分析,并制订《普陀区粮食流通统计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具体工作落在实处。
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普陀区粮食应急预案》重新修订,调整了部分单位职责分工,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各单位应急动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为应对突发事件积累经验;梳理粮食应急网络名单,目前全区共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60家,覆盖10个街镇;制定《普陀区关于保障粮油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惠民生保障供给及粮油平价销售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方法,加强对区内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检查及专项检查,确保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社会和谐;推进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粮食流通企业信用等级公示,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推荐企业参与“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申报;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定期抽查企业经营台账及库存情况;严厉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粮食生产、流通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质量安全治理
实行粮食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在粮食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卫生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开展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对199件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粮食及其制品进行抽样送检,对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查找原因、积极整改并进行复查。同时,进一步加强粮油产品接触材料质量安全监管,2016年本区共抽检粮油产品接触材料7件,全部合格。
此外,还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在区内47家菜市场设立粮食追溯系统,保障粮食流通高效、安全。同步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为10个市场监管所和1个综合执法大队配置了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及各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可检测指标基本覆盖各类常见食品安全快检指标;配置执法车辆26辆,确保满足开展移动快速检测的需求。
强化监督考核增强爱粮节粮意识
制订《普陀区粮食局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参照《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普陀区粮食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的各类保障措施。区商务委作为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断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粮节粮主题活动,严格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比如,在2016年爱粮节粮宣传周期间,将互联网与粮食宣传创新融合,通过线上官微话题讨论、线下169家口碑餐饮门店参与,积极探索爱粮节粮宣传的新模式、新途径。同时,还积极配合做好市粮食局2016年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家乐福“一店一校一农场”公益项目等主题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共同参与、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区的爱粮节粮、科学用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