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报,欢迎阅读!
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河北省提出了16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当前影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方面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从事扶贫工作。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经审核批准后其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管理,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政策扶持。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河北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河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创新。对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办、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规定认证批准后,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的,自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