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简报,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 “中秋”、“国庆”(以下称“两节”)佳节氛围,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两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xx年9月21日开始到20xx年10月10日基本结束
二、组织安排
(一)此次检查采取“市局统一部署,组成督导组、检查组、应急组等三类八个工作组,市局六个检查组与六城区物价局联合检查、其他县(市)物价局自行组织检查”的方法进行。
(二)各县(市、区)要结合联合检查及当地实际,安排辖区内节日市场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方案于20xx 年9月21日前报市检查分局办公室。
(三)邀请省城主要媒体进行节日市场价格检查。
三、责任分工
(一)市局督导组负责对市局检查组和各县(市、区)市场检查的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1、负责对“一元钱”蔬菜惠民活动和推行明码实价工作的督导检查。
2、负责邀请省城主要媒体联合进行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
(二)市局检查组按照附件一的安排与各城区物价局对接联合检查。
(三)市局应急组并各县(市、区)应急组负责应急价格问题的受理查处工作。
四、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商品零售、餐饮、粮油肉蛋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汽车“4S”店、旅游景点景区、长途客运、停车场等行业,与节日消费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二)检查内容。1、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情况;2、按规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3、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4、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检查重点。1、“一元钱”蔬菜惠民活动落实情况;2、连锁超市、商业零售店、综合商场、专卖店等节日促销活动中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3、粮、油、肉、蛋、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检查是否有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物价,是否向经营户乱收摊位费、停车费、入场费等行为;4、餐饮业检查是否收取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座位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开瓶费等乱收费行为;5、汽车“4S”店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有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强制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服务也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6、飞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景点、景区、停车场检查票价、物品托运费是否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代售票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停车场是否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价费公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