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12月7日上午,市政府食安委部署我市“双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双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主要任务是:针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双节”期间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农林、食药监、畜牧、工商、质监、盐业、教育、卫计委、民委等部门从食用农产品、畜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开展重点食品抽样;公安部门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双节”期间食品安全24小时值守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空岗、脱岗,及时处置群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不得推诿拖延。
一是突出责任落实,消除监管盲区。要求各县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究“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细化“清源”行动方案,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做到监督检查不留死角。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依法规范生产经营。
二是突出隐患排查,加强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细化检查内容、标准,及时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发挥快检设备优势,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检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规范整治。重点检查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为重点产品,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场所,提前介入,重点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
四是突出消费引领,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布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和监督抽检信息,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
五是突出督查督办,开展联合行动。市局成立督查组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与市公安局等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清源”行动,深挖违法线索,整治突出问题,查处一批犯罪案件,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