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宗教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民族宗教会议精神。2016年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的“持续推进年”,也是时隔15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之年。我们把传达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任务,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通过制定贯彻落实举措,自觉用会议精神指导工作实践,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力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健康发展。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首次依托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政机关公务员网上必学内容,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印发了《青岛市关于开展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街道(镇)、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单位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已进入推选示范阶段。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市南区八大湖街道高邮湖路社区等5个省级示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单位全部通过验收。
(三)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把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民族工作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专题调研,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平台,成立医疗服务队,组建法律服务队等方式,扎实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我市《打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青岛模式”》经验材料,得到国家民委的肯定。围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举办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发挥民族社团作用,积极卡纸各类联系交友活动,密切各族群众之间联系。
(四)努力提高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大解决宗教领域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以“规范”为主题,深化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对全市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未依法依规持证、备案、挂牌等问题进行清理,以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防止商业化侵蚀。指导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宗教团体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天主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形成共识,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取得新进展,佛教协会“心见法师荣任湛山寺方丈法会活动”筹备有序推进,“2016崂山论道”活动圆满完成,伊斯兰教日常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五)着力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疏解心理压力,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弘扬传统文化,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祖国统一,开展民间外交的积极优势,鼓励宗教界挖掘宗教教规教义中符合社会进步、时代要求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内容,引导广大信众正信正行,宗教界服务社会回报社会逐步从单纯满足服务对象的物质需求,逐步发展到全面关注服务对象的心理、精神和社会需求,从零散、自发、单一状态逐步转变为有系统、有组织、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六)着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从联合联动、预案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入手,全力做好“春节法会”“复活节” “圣母月”“崂山论道”“开斋节”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和应急值班表,对场所的建筑、防火、用电、饮食、防踩踏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排查不漏项,问题整改不过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民族宗教领域敏感事件、矛盾纠纷和非法活动5起,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七)深入挖掘道教文化。成功举办了“2016崂山论道”吸引了众多海内外道教界人士、专家学者前来阐经释道、分享智慧,中国道教协会、全国各省市道教协会高道大德、业内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开启了中国道教传统文化研究盛典,充分展示了崂山作为中国道教名山的文化风采和独特魅力,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写下光辉的青岛篇章。通过成立“中国(崂山)道家文化书画院”、筹备“中国崂山道乐团”“中国崂山道教武术团”、整理挖掘摩崖石刻等,以多姿多彩的文化形式,展示了道教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成为青岛文化软实力。
(八)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开展。一是把解决宗教房产遗留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解决宗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对全市宗教房产情况全面梳理,全面排查,对宗教房产进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造册,建立规范档案。二是把支持宗教界培养宗教人才,作为战略之举。采取“送出去”与“引进来”“两条腿”走路方式,通过社会办学与宗教院校培养“两个渠道”,培养“专业型”“综合型”爱国爱教宗教人才。目前,全市有29名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已经派出或计划派出,宗教人才培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