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直是我区文化市场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20**年7月以来,我局在开展创建“平安马尾”的工作中,将重点放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预防上,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的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马尾’的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文化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净化文化环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把审批关,合理规划布局。2002年全区音像经营单位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权陆续移交文化部门之后,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摸清市场情况,健全档案资料,制定整治方案,严格依据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全区音像市场及网络文化市场进行重新审核、年检及换发新证工作。同时,对中小学、中专学校周边直线距离200米内及居民住宅楼内私设的“网吧”坚决予以取缔,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设立举报有奖制度,对待批的娱乐场所均在审批前在场所周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把审批关。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近年来,我局针对社会各界对“网吧”和电子游戏场所接待未成年人现象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加大对网吧的查处力度。一是根据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的时间特点,对稽查队的工作时间作了相应调整,将检查重点放在双休日、每天中午、傍晚及晚上作为重点时段,提高稽查密度,最大限度地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二是对稽查人员实行责任制,划区域、定指标,提高查办质量。三是对违规经营者依法从严处罚。对接待未成年人的最高处以15000元罚款,累计接待未成年人达到2次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累计接待未成年人达3次的,依法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超时服务的,查处1次即吊销证件。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五是实行实名卡上网登记制度,最大限度地遏制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现象。六是加强与公安、工商、电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并通过联席会议交流经验,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七是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聘请多名义务监督员,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文化市场,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发动宣传攻势,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